基於近日韓國某電視台JTBX 不專業報導有關朴有天涉嫌性侵的新聞,在真正以法立國的國度,電視台會被告涉嫌防礙施法公正、侵犯私隱、引起公眾不安等罪名。因為真正以法立國,未經證實的案件中任何相關人等,有私隱權,而且應該有代表律師作為中央發言,執法者才有權宣判,因為傳媒只是媒介,報導必需持平及中立。

 

娛樂新聞報導另作別論。

 

後來在華語區網站發報消息時,連涉嫌兩個字都沒提,直接用朴有天性侵案為標題。這是現今的傳媒水平,大家在接收任何資訊時(特別來自網上),務請自己分析一下。

 

(幾年前,有一位被傳召到警署問話的當紅男團成員吸毒事件,各大傳媒都沒有以真實姓名報導。)

 

韓國實行儒家思想教育,排資論輩作風,保守信條一直沒有與現實接軌。不主張婚前性行為(甚至男女肢體接觸原來很是一回事,所以韓劇中拖不拖手要拍半集! ),但滿街都會見到愛情酒店。後輩必需服從長輩,但年輕的要專重年長的。推崇個人品格高尚,忠孝仁義,但貪污案不斷。

 

因此,要拉政商界當權的人下馬,抹黑技倆就是用私人德行出發。

 

私德。

 

但當然啦,韓國所有事情的奇特程度,我在這幾年裡,已經知道沒有最奇,只有更奇。

 

例如,以醜聞掩蓋醜聞。

 

SBS 記者在自己的臉書,貼了報導樂天貪污醜聞的片段,並加上註腳;

 

韓國家長聯合會: 洪滿杓謝謝你

(前者: 右翼民間組織, 後者, 律師, ()逃稅)

 

洪滿杓: 樂天集團, 辛格浩, 辛東彬謝謝你

 

辛格浩, 辛東彬: 朴有天謝謝你

 

被封殺6年的韓流明星,儕身商政界財閥之間,鼎立。

 

*這位記者的瞼書追隨者差不多四萬人,看過這個貼的有三萬幾人。

 

 

自從 JTBX 一次毫不專業的新聞報導之後,翌日其他電視台照樣連名帶姓報導沒經證實的報導,我對韓國傳媒已經定位為官商喉舌。抄(不是炒)作有如娛樂新聞般兒戲。

 

最初由性侵,現在轉為有性癖好,似要用私德去毀朴有天了。

 

有其他媒體報導開始打人道牌,保護性工作者云云。首要問題,朴有天仍未被落案控罪。一堆大大的炒作所謂新聞,甚至有新聞工作者[三分鐘清談] Bill Crosby 與有天比,製作單位應該沒有做資料搜集,錯誤的類比。

 

是不是單純朴有天是歌手藝人;所以,一定有罪?

 

一條沒水平的新聞,在你心中是否已經定了朴有天的錯與罪?

 

, 有沒有強來

, 有沒有嫖

, 有沒有一夜情

, 有沒有去夜店 (他不人軍人身份,下班後他是普通市民)

 

在我來說,除了第一條是罪,其餘都不是罪。

 

我從來不相信他會來強的。其餘的就看你自己的接受程度。要定他有沒有錯就很個人。他認錯我仍然是米飯嗎?萬一他是完全被整呢?至少就看到我自己,朴有天對我來說是甚麼,對吧?

 

法律未定罪,先有飯站自己定朴爺罪。雖然是一個不儕的飯站,後來亦有再發消息說會支持有天,不過,已經被多個華語區傳媒用以作標題,粉絲不再支援,粉絲與他割蓆”….等等;成為加害朴爺的資訊。

 

一則毫無水平的新聞,就讓大家看不到朴有天去年電影新人獎九冠王的光芒,一個被打壓六年的藝人。

 

看到自己的心了嗎?

 

未來,會有更難看的消息。但願朴爺夠堅強。

 

我,一個海外飯,只能在我的朋友圈中成為朴有天的民間律師,代表他向我所有朋友列舉可笑的新聞、証供,為他辯護。

 

我亦只能做這些了。

 

開這個格原是因為朴有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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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,我是米飯,朴有天飯,也是  JYJ  飯!

 

祝  朴爺吉人天相。

 

P. S.  感謝小記者QQ 及專業翻譯人魚小姐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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